“打工”前先自残 假受伤真骗钱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江伊检
7月29日,涉嫌诈骗罪的郭某被余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。 在余姚的江西人郭某与姜某、李某(均另案处理)商量了一个“快速赚钱法”。 4月20日下午,郭某来到余姚某花岗岩厂“找工作”,并声称自己做过这工作,不用培训即可上岗。张老板见郭某模样挺老实的,决定收下他。 第二天一大早,郭某就到厂里上班。张老板叫他在厂里熟悉熟悉,其他人都到外面去跑生意。 上午10时左右,张老板接到郭某的电话,说他在搬大理石时被砸伤了。张老板马上赶回把郭某送到医院。经医院检查,郭某的手指被砸成粉碎性骨折。郭某即叫来了老乡姜某和李某,要张老板一次性赔偿8000元钱。 经不住软硬兼施,张老板最后同意赔给郭某4500元。4月22日,郭某等人和张老板一起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,写好协议,郭某“合法”地拿到了“赔偿费”。 凑巧,次日张老板到医院看病,突然发现郭某等人也在医院拍片室,而郭某手上的夹板却不见了,他意识到其中有诈,马上拉住郭某并报了警。 经查实,今年3月至4月间,郭某等3人先后6次采取同样手段骗得“赔偿金”共38100元。 |